【反腐風暴】國際刑警前一哥孟宏偉被「雙開」 罪狀包括對抗黨組織

國情動向

發布時間: 2019/03/27 16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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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、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去年「請辭」回國接受調查,引發諸多猜測。新華社今天報道,國家監委及中紀委經調查後,指孟氏存在嚴重違紀問題,包括對抗組織,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,並點名其妻利用職權謀私利。中央批評對孟氏開除黨籍及公職(雙開),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。

根據報道,經中共中央批准,國家監委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、副部長孟宏偉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,調查期間發現孟宏偉存在嚴重違紀問題,中央紀委進行了紀律審查。

兩度點名孟宏偉妻子 指其職權謀私

報道指,經調查發現,孟宏偉毫無黨性原則,毫無組織觀念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對抗組織,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;特權思想極其嚴重,公權私用,濫權妄爲,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。

孟宏偉又被指家風敗壞,利用職務影響爲其妻謀取職務,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、謀私利;權力觀扭曲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爲他人在職務晉升、崗位調整、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。

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、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去年「請辭」回國接受調查,引發諸多猜測。

報道指,孟宏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後不知敬畏、不收斂、不收手,嚴重玷污黨的形象,嚴重損害國家利益,造成惡劣影響,應予嚴肅處理。

雙開後 孟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

按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,決定給予孟宏偉開除黨籍處分;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
孟宏偉於2016年11月起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,是這個組織首度有中國籍主席,他的任期原應有4年,但到去年10月7日突然提出「辭職信」就中斷。而國際刑警組織總部位於法國里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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